关于设立师德失范问题举报电话及邮箱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现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一、受理范围
1.教职工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2.教职工存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为;
3.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1-4601559
举报邮箱:kfdxsd@imou.edu.cn
三、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部门,涉嫌师德失范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情节、证据及相关情况。
2.举报人对反映的情况及所提供的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不虚构、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诬告陷害他人。对干扰工作秩序和诬告陷害他人者,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3.对已处理的举报事项,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举报的,不予受理。
4.对举报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将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对查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5814红足1世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1月1日